腸胃不適時,若症狀持續超過2天未改善,或出現以下情況,應盡快就醫:
- 持續發燒、發冷
- 劇烈腹痛
- 嚴重嘔吐導致無法進食,或嘔吐物帶有膽汁
- 持續腹瀉超過2天且頻繁
- 出現血便、黏液便或黑便
- 意識不清或極度虛弱
- 腹痛嚴重且伴隨其他異常症狀
這些症狀可能代表腸胃炎或其他嚴重腸胃疾病,需要專業醫師診斷和治療,建議就診腸胃科或家醫科。
輕微腸胃不適可先在家休息、補充水分,並使用藥局常見的腸胃藥物緩解症狀,但若症狀未改善或加重,應及時就醫。
此外,若有消化不良、吞嚥困難、持續腹脹或便秘腹瀉交替等症狀,也建議尋求腸胃科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