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意事項與保存建議主要依藥品種類有所不同,以下整理重點供參考:

  • 外用藥膏:開封後可於室溫保存最多半年,不建議分裝。若藥膏出現破損、變色、變硬或發臭,應停止使用。

  • 眼用藥水(膏):開封後建議1個月內使用完畢,部分需冷藏保存。

  • 糖漿藥水:不建議冷藏以免沉澱,開封後未用完應丟棄。

  • 磨粉藥品:易受潮變質,建議於醫師開立的天數內服用,未用完應丟棄。

  • 吸入劑:乾粉型吸入劑不可放置浴室,以免受潮結塊影響使用。

  • 栓劑:除非特別標示需冷藏,應放置室溫陰涼乾燥處保存,若有變質或外觀異常不建議使用。

  • 胰島素:未開封時須冷藏保存至有效期限,開封後可在低於30℃的室溫保存4至6週,依廠牌略有差異。

此外,藥品保存應避免潮濕、高溫及陽光直射,並遵循包裝上的保存指示。若藥品外觀異常(如變色、異味、結塊等),應避免使用以確保安全。

這些保存建議有助於維持藥品效力與安全,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藥效降低或產生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