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水藥粉的正確丟棄方式是先將內容物倒入夾鏈袋或密封塑膠袋中,加入吸水物(如茶葉、咖啡渣或廢棄衛生紙)混合後密封,再隨一般垃圾丟棄;容器則清空沖洗後分類回收。
詳細步驟(適用於一般藥水與藥粉)
遵循「放-倒-丟」三步驟,避免直接倒入馬桶或水槽,以防環境污染:
- 放:將吸水物質(如茶葉、咖啡渣、廢棄衛生紙、報紙或砂土)放入夾鏈袋或塑膠袋中。
- 倒:將藥水或藥粉倒入袋中,連同沖洗容器的水一併倒入,確實混合。
- 丟:密封袋子後,丟入一般垃圾袋隨焚化處理;空容器沖洗乾淨,按塑膠容器類回收。
注意事項
- 藥粉(如錠劑、膠囊):直接取出包裝,集中放入密封袋中隨一般垃圾丟棄,可加吸水物混合。
- 特殊藥品(抗腫瘤藥、抗生素、荷爾蒙、針劑、管制藥品):不可自行丟棄,須帶回醫院、藥局或醫療機構回收。
- 過期藥品包括開封超過1個月眼藥水、半年瓶裝藥膏等,勿再服用。
此方式符合台灣衛福部及地方政府衛福單位指南,確保安全與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