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藥署官方建議:發芽馬鈴薯若有腐敗、發芽或龍葵鹼含量超標,必須整顆丟棄,不得僅剔除發芽或腐爛部位後使用,以避免毒素殘留風險。
詳細說明
- 檢驗機制:進口馬鈴薯(尤其是美國加工用馬鈴薯)在邊境及後市場進行雙重抽查,無論是否有肉眼可見芽眼或芽體,皆會檢驗龍葵鹼(solanine,一種天然毒素)含量,上限為200 ppm。超標即整顆淘汰,不得進入加工或流通。
- 台美貿易協定(ART)影響:過去發芽馬鈴薯整批退運,協定調整後取消芽體長度上限(如5毫米),但食藥署強調食安標準不變,一旦發現問題仍整顆丟棄,非僅切除發芽部分。
- 毒性風險:發芽馬鈴薯龍葵鹼可能污染同批產品,過量攝取恐中毒致命,因此不允許加工使用有疑慮者。
家用建議延伸
雖然搜尋結果聚焦進口管制,食藥署原則適用一般民眾:發現馬鈴薯發芽、腐敗或變綠,建議整顆丟棄,避免龍葵鹼風險,以確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