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與嬰兒期的初步眼睛篩檢通常在出生時立即進行,由眼科醫師評估眼睛外觀、瞳孔反應及先天異常,並建議滿月至2個月間再追蹤一次,以發現潛在問題如先天性白內障或斜視。
篩檢時機與內容
- 出生時初步檢查:醫師觀察眼球位置是否正、是否有凹陷、白內障(瞳孔發白)或眼球內反光等先天症狀;同時檢查瞳孔對光反應(光亮時縮小、黑暗時放大)及眨眼反射。
- 滿月~2個月追蹤:此期寶寶多睡覺,刺激少,適合檢查視力發展及斜視(用手電筒觀察黑眼珠中央光點是否對稱);若有明顯異常如畏光流淚、眼睛紅腫或眼球偏白,需立即就醫。
- 早產兒特殊篩檢:針對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發病率約千分之10-20),需眼底檢查,體重越低風險越高,早發現可避免致盲。
常見檢查方法(適合不會說話的嬰兒)
使用高對比度工具刺激視力反應:
- 柵狀視標(Grating Paddles):滑動灰板與條紋板,觀察寶寶頭眼是否追隨條紋方向移動,測試對比敏感度。
- 破輪胎測試(Broken Wheel Test):辨識完整輪胎與有缺口的車子圖案,確認視力基礎。
- 家長自測指標(0-3個月):檢查畏光反應、眼睛紅腫、見光流淚或眼球反光;寶寶僅見黑白、20-30公分內物體。
視力發展里程碑與建議
| 年齡階段 | 視力特徵 | 刺激建議 |
|---|---|---|
| 0-3個月 | 見黑白、10-30公分距離,對焦初現,眼球追隨移動物。 | 黑白卡、自然光變換位置。 |
| 3-6個月 | 見1公尺內、辨對比色、立體感,認臉部表情。 | 幾何圖形。 |
後續建議:0-3歲若有自體免疫家族史,每3個月追蹤;否則3歲前評估視力,3歲後查屈光不正(近視、遠視、散光)。嚴重斜視2歲前需手術,否則轉弱視治療(眼鏡+遮眼)。 若發現異常,及早至眼科門診矯正,6歲前為黃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