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為單親媽媽提供多項經濟補助,主要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等。

申請資格

申請單親補助需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認定標準。經濟條件方面,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條件:

  • 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的最低生活費 2.5 倍
  • 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

此外,家庭財產也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一定金額。

主要補助項目與金額

緊急生活扶助:在緊急事件發生後 6 個月內申請,核發當年度低收入戶每月最低生活費 1 倍,以補助 3 個月為原則。2025 年度補助金額為 20,744 元。

子女生活津貼:15 歲以下子女,每名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的 1/10,每年申請 1 次。

子女教育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 60%,其中高中職每人最高補助 8,000 元/學期,大專院校國立最高 12,000 元/學期、私立最高 18,000 元/學期。

傷病醫療補助:本人及 6-18 歲子女醫療費用超過 3 萬元,最高補助 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2 萬元;未滿 6 歲子女醫療費用最高補助 12 萬元。

兒童托育津貼:6 歲以下子女,就托私立托嬰中心或相關機構,每名子女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

法律訴訟補助:家庭暴力受害者,最高補助新台幣 5 萬元。

申請方式

各縣市政府的申請管道不同。以台北市為例,可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的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專區下載申請表格,或市話直撥 1999 轉分機 6969~6971 詢問。桃園市則可在桃園市政府的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專區下載申請表格。

建議直接洽詢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處),以了解該縣市的具體申請資格、流程及補助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