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服務政府補助政策概述
台灣各縣市政府針對中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服務,設有多元補助方案,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協助家長穩定就業。以下整理主要政策內容與申請方式:
補助對象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多數縣市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列為優先補助對象,部分縣市擴及特殊境遇、原住民、身心障礙等弱勢家庭。
- 年齡與就學階段:補助範圍通常涵蓋幼兒園(2歲至入小學前)、國小、國中,部分縣市擴及高中職。
- 家長就業狀況:部分縣市要求父母雙方或主要照顧者需經政府轉介就業並穩定就業,子女因無人照顧需參加課後照顧服務。
補助內容與標準
縣市 | 補助對象與條件 | 補助金額/方式 | 申請方式與窗口 |
---|---|---|---|
金門縣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幼兒園至國中) | 幼兒課後留園:每月最高1,500元,年最高18,000元;國中小課後輔導、才藝:每月最高2,000元,年最高24,000元 | 戶籍地鄉鎮公所申請 |
苗栗縣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轉介就業且穩定就業,小學以下子女需課後照顧 | 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 | 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
臺中市 |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設籍滿4個月,就讀小學以上 | 每學期6,000元,年最高12,000元(實支實付) | 區公所申請 |
桃園市 |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免費;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等特殊生全額補助 | 全額補助 | 學校或相關單位申請 |
臺北市 | 低收入戶、危機家庭、安置育幼院者 | 國小1~2年級:每人最高4,500元/月;3~6年級:每人最高3,500元/月 | 1999市民熱線轉社會局 |
新北市 |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經學校評估之中低收入、弱勢兒少等特殊生可減免 | 依個案減免 | 學校申請 |
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
- 申請流程:多數縣市需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學校提出申請,部分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在學證明、父母就業證明等)。
- 應備文件:常見包括申請書、戶籍資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父母就業證明、課後照顧費用收據等。
- 申請時間:部分縣市設有固定申請期間(如臺中市分上下學期申請)。
其他相關政策
- 教育部攜手計畫:針對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學生提供課後扶助,但原則上不得與地方政府補助重複申領。
- 夜光天使點燈專案:針對經濟弱勢家庭國小學童,提供放學後照顧服務,由學校評估資格。
- 住宅與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家庭另有住宅租金補貼、生活扶助等配套措施,可進一步減輕家庭負擔。
小結
台灣各縣市針對中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服務,提供多元且具彈性的補助方案,補助金額與申請條件因地而異,家長可依戶籍地查詢當地社會局或教育局最新資訊,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這些政策旨在協助弱勢家庭子女獲得妥善課後照顧,同時支持家長就業,達到穩定家庭經濟與提升子女教育機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