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子女安親班補助的特殊規定
適用對象與資格
- 身分限制:申請人需具備原住民身分,且為臺中市(或其他有相關規定的縣市)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 設籍要求:需設籍於該縣市滿4個月以上。
- 就學階段:就讀公、私立小學(一年級以上)、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學生。
- 優先順序: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補助內容與範圍
- 補助項目:主要針對參加學校以外立案補習班(安親班)自費之課業輔導或才藝訓練,不含學校自辦之輔導及訓練。
- 補助金額:以臺中市為例,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元,採實支實付,每年最高補助12,000元。
- 其他縣市:各縣市規定不同,例如桃園市針對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補助8,000元,非屬中低收入戶者則為5,000元。
申請流程與時間
- 受理機關: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 申請期間:分上下半年,例如臺中市為每年7月1日至7月25日(上半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下半年)。
- 應備文件:通常包括申請書、戶籍資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安親班立案證書影本、繳費收據正本等。
其他注意事項
- 不得重複申領:本補助不得與其他性質相同之原住民課後扶植計畫重複申領。
- 特殊情況:部分縣市公立課後照顧班對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兒童提供免費服務,但此與安親班(校外補習班)補助不同,需注意區分。
- 戶數限制:如桃園市規定每戶最多補助二人。
比較表:主要縣市補助規定
縣市 | 補助對象 | 補助金額(年) | 補助範圍 | 申請窗口 |
---|---|---|---|---|
臺中市 |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子女 | 最高12,000元 | 校外立案安親班課輔/才藝 | 區公所 |
桃園市 |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子女 | 8,000元(中低收/低收) | 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含才藝) | 區公所/相關單位 |
臺北市 | 低收入戶、危機家庭等 | 最高54,000元(小一~二) | 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 1999專線 |
小結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子女安親班補助的特殊規定,主要著重於身分、設籍、就學階段與家庭經濟狀況的審核,並以校外立案安親班(補習班)之課業輔導或才藝訓練為補助範圍,各縣市補助金額與細則略有差異,申請時需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並留意不得重複申領其他類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