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的請假期限為每名子女最長2年,且必須在子女滿3歲前請畢(即最長至子女滿3歲前一日)。
詳細規定
- 總請假期間:父母雙方合計最長2年,適用於子女滿3歲前;若同時撫育多子女,期間合併計算,以最幼子女為限,不得逾2年。
- 申請次數與單次期間(現行規定,至2025年底):
- 原則單次不少於6個月。
- 若有短期需求,可申請不低於30天,但低於6個月的次數最多2次。
- 2026新制變革(自2026年1月1日起):
- 在2年總額度內,每位父母可撥出最多30天以單日為單位申請,雙親合計60天,仍可領取8成薪資津貼。
- 原則需提前5天申請,緊急狀況可提前1天。
相關津貼資訊
- 現行:父母合計最長領取12個月津貼(每人6個月),金額為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80%(含政府補助)。
- 2026新制:雙親皆請滿6個月並領滿津貼後,合計最高可領14個月。
注意:以上基於勞動部及相關法規,實際申請需向雇主提出,並確認最新官方公告,以避免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