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申請資格為0歲至未滿6歲兒童,父或母一方設籍台灣、孩子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托育服務、由父母或親屬自行照顧,且不得同時領取托育補助;金額依子女順序分第1名每月5,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以上7,000元。
詳細申請資格
- 年齡限制:兒童0歲至未滿6歲(未滿2歲由衛福部主管,2歲至未滿5歲由教育部國教署主管,部分延伸至6歲)。
- 戶籍條件: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台灣,兒童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
- 照顧方式:孩子實際由父母或親屬自行照顧,未送公立/準公共托嬰中心、公立幼兒園、公費安置,或未就讀公共/非營利/準公共托育機構;不可同時領取托育補助(系統自動比對)。
- 所得限制:已取消排富,全數家庭符合(自112年起不看稅率)。
- 排除條件: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未接受公共化托育服務。
補助金額(每月)
| 子女順序 | 金額 |
|---|---|
| 第1名 | 5,000元 |
| 第2名 | 6,000元 |
| 第3名以上 | 7,000元 |
金額適用0-未滿6歲期間,2-5歲不中斷。
注意事項
- 與托育補助區別:育兒津貼限自行照顧;托育補助適用送托公共/準公共機構,每週托育時數達30小時以上,且不可同時領取育兒津貼。
- 生育補助區別:生育給付(如國保/農保)為一次性10萬元起,限分娩/早產女性被保險人,不等同育兒津貼。
- 申請方式:0-2歲郵寄/親送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線上申辦;2-5歲同樣至戶籍地公所。
- 各縣市可能有額外生育津貼(如設籍滿一定期間),但非全國育兒津貼。
資料基於2026年最新資訊,若政策變動請查官方網站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