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腸絞痛的持續時間通常在出生後3個月內會自動緩解,嚴重程度依個體差異而異,部分嬰兒可能持續到5、6個月,極少數甚至到1歲才停止。
具體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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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時間:腸絞痛多發生於出生後2週至3個月,尤其在4至6週大時達高峰,90%在6週前發作。大多數嬰兒在3個月大前症狀會逐漸減輕並消失,少部分延長至5、6個月,極少數「磨娘精」寶寶可能持續到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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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程度評估:臨床上常用「Wessel氏333準則」判斷腸絞痛嚴重度,標準為:
- 每天哭鬧超過3小時
- 每週至少3天
- 持續3週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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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特徵:
- 固定時間哭鬧,常見於傍晚5至8時及半夜前後,哭聲尖銳且持續時間長
- 臉部脹紅或泛白,伴隨拳打腳踢等激烈動作
- 可能有腹部脹氣、排便困難、睡眠不安、吐奶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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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重點:
- 確認哭鬧是否符合腸絞痛定義(如333準則)
- 排除其他疾病(如腸套疊、感染等)
- 觀察寶寶白天精神狀態、吃奶量及體重是否正常,腸絞痛寶寶通常白天狀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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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程度的臨床意義:
- 嚴重哭鬧可能影響親子互動及家庭生活,但腸絞痛本身為良性狀況
- 若哭鬧持續且無法安撫,建議尋求兒科醫師協助,排除其他病因並提供舒緩建議
綜合以上,腸絞痛的持續時間與嚴重程度評估主要依據哭鬧時間長短、頻率及持續週數,並結合臨床觀察與排除其他疾病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