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333原則(Wessel氏333原則)可以幫助判斷嬰兒是否為腸絞痛。這個原則具體內容如下:

  • 每天哭鬧超過3小時
  • 每週哭鬧超過3天
  • 持續哭鬧超過3週

當嬰兒符合以上三個條件時,通常可初步判斷為腸絞痛。

此外,腸絞痛的特徵還包括:

  • 哭鬧多在固定時間發作,通常是晚上或半夜,且哭鬧常突然開始又突然停止。
  • 除了哭鬧時間外,寶寶平時表現正常,飲食和生長沒有明顯受影響。
  • 寶寶哭鬧時可能伴隨臉紅、緊握拳頭、亂踢小腿等症狀。

因此,當寶寶出現長時間且反覆的哭鬧,且排除餓、尿布濕、包裹過多等其他原因後,可以利用333原則來判斷是否為腸絞痛,並進一步尋求適當的安撫和醫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