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絞痛的典型症狀主要出現在3個月以下的嬰兒,尤其是10天至3個月大的寶寶,常見表現包括:

  • 無明顯原因的長時間哭鬧,通常持續超過3小時,且哭聲音色較高、音量較大,哭鬧時臉部會漲紅。
  • 難以安撫,寶寶煩躁不安,甚至會出現拳打腳踢的動作。
  • 哭鬧多發生在傍晚或夜間,一天可能會有1~2次哭鬧。
  • 伴隨脹氣、排氣多、吐奶或排便困難等消化道不適症狀。
  • 寶寶可能會將腳弓起,呈現膝抱胸的姿勢,似乎在緩解腹部不適。

在診斷方面,臨床上常用的「333診斷法則」包括:

  1. 寶寶每天哭鬧持續超過3小時以上
  2. 一週至少有3天出現這樣的哭鬧情況
  3. 持續時間超過3週以上

這三項條件同時符合時,較可確診為腸絞痛。

總結來說,腸絞痛的診斷主要依賴寶寶的哭鬧特徵與持續時間,並排除其他生理或疾病因素。醫師會根據上述症狀與333法則進行判斷,必要時進一步檢查以排除其他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