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齡階段語言發展遲緩的表現指標主要依據兒童在語言理解、表達及溝通行為上的落後情況,具體如下:
0-1歲(嬰兒期)
- 對環境聲音缺乏反應。
- 不會發出有意義的聲音(如「爸爸」、「媽媽」等)。
- 不會模仿簡單聲音或肢體動作(拍手、揮手再見)。
- 不會用肢體動作表達需求(如搖頭表示「不要」)。
1-2歲(語言爆發期前)
- 兩歲仍無任何語彙出現。
- 不會說兩個字組合的簡單句子(如「媽媽抱抱」)。
- 不會執行簡單指令(如「丟球」、「撿玩具」)。
- 生活中沒有溝通行為(不會用指或聲音表達需求)。
2-3歲(語言爆發期)
- 三歲仍不會說任何句子,或說話含糊不清,難以理解。
- 不會使用簡單句子表達意見。
- 無法聽指令指出身體部位。
- 不會模仿畫圓圈或堆疊積木(6塊以上)。
- 常答非所問,不知所云。
3-4歲
- 說話清晰度約75%,若發音仍不清楚,可能有遲緩。
- 不會仿畫直線、橫線。
- 不會堆疊9到10塊積木。
- 不會進行多輪對話或維持話題。
4-5歲
- 說話清晰度約90%,若發音不清楚,仍屬異常。
- 不會仿畫方形,不會扣大釦子。
- 句子結構不完整,無法進行多輪對話。
5-6歲以上
- 不會仿畫三角形、菱形。
- 不會扣小釦子,不會使用剪刀。
- 語言表達仍不清楚,句子結構不完整。
此外,若兒童已確診有聽力障礙、自閉症、腦性麻痺或智能不足,語言發展遲緩的表現會更明顯。
所以,語言發展遲緩的核心指標包括:缺乏語言表達、聽不懂指令、說話不清楚、無法使用簡單句子及缺乏溝通行為,且這些指標會隨年齡不同而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