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者與學生溝通的態度與倫理,核心在於尊重學生的獨立人格、以同理心傾聽、避免語言暴力,並秉持專業與柔性勸說的態度進行雙向溝通。教師應避免威脅、恐嚇或嘲諷等負面言語,因這些會對學生造成心理傷害,降低其自信與自尊。同時,教師應鼓勵學生雙向溝通,提供適當的課外諮商時間,維護學生隱私,並致力於建立和諧的師生關係。
具體而言,臺灣教育環境中,教師與學生溝通的倫理態度包括:
- 同理心傾聽:教師需理解學生的想法與感受,避免以「是非式」的溝通方式,改用「選擇題」式的溝通,讓學生有更多表達空間。
- 專業與尊重:教師應以專業的輔導者角色,提供理性且具建設性的建議,避免以權威壓迫學生。
- 避免語言暴力:強烈負向言語、嘲諷、威脅、恐嚇等均屬語言暴力,會造成學生恐懼和心理創傷。
- 維護學生隱私與尊嚴:尊重學生的個人隱私,避免不當評價或侵犯。
- 促進雙向溝通與互助:鼓勵學生主動表達,教師也應適度參與校園活動,與學生保持良好互動。
此外,特殊教育領域強調教師在與學生及家長溝通時,應具備傾聽、同理、正向心理、專業熱忱與自我反思等態度,促進親師合作,共同支持學生成長。
所以,臺灣教育者在與學生溝通時,應以尊重、同理、專業和柔性態度為基礎,遵守教師倫理守則,避免語言暴力,促進和諧且有效的雙向溝通,這是維護學生權益與促進其學習發展的重要倫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