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2歲孩子語言發展是否正常,主要可依以下幾個標準:
- 詞彙量約100個單字,能理解並使用這些詞彙。
- 能用2至3個單詞組成簡單句子,例如「我要水」、「媽媽抱抱」。
- 能聽懂簡單指令,如「把球拿給媽媽」並有反應。
- 能用語言表達基本需求,不完全依賴手勢。
- 能指認或回答簡單問題,例如成人指著圖卡問「誰在洗手?」能答對至少三題。
若孩子在2歲時仍只會發出少數無意義音節,聽不懂基本指令,或完全不嘗試用語言表達需求,則建議進一步尋求專業評估。此外,若孩子語言表達不清,家長聽不懂超過一半內容,也應留意可能的語言發展遲緩。
在台灣,家長可參考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提供的《發展篩檢計分表(2-3歲)》進行初步評估,並可諮詢語言治療師或兒童發展專家以獲得專業協助。
簡單判斷依據表格與日常觀察:
判斷項目 | 正常語言發展表現 | 需注意或評估情況 |
---|---|---|
詞彙量 | 約100個單字 | 少於50個,或多為無意義音節 |
句子結構 | 2-3個字組成簡單句 | 只會單字或無法組句 |
理解能力 | 能聽懂簡單指令 | 聽不懂基本指令 |
語言表達 | 用語言表達需求,不只依賴手勢 | 完全依賴手勢,不嘗試用語言表達 |
回答簡單問題 | 能指認圖卡中動作或物品,答對至少三題 | 無法指認或回答 |
說話清晰度 | 家長能聽懂約一半以上說話內容 | 家長聽不懂超過一半 |
這些標準符合台灣兒童語言發展的普遍指引,家長可依此觀察並適時尋求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