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幼兒語言發展正常範圍

2歲幼兒(約18-24個月至2-3歲)語言發展正常範圍為詞彙量50-200個,能組合2-5個詞成簡單短句(如「媽媽抱」、「我要吃飯」),並理解簡單指令與問句(如「把球拿給媽媽」、「這是什麼?」)。

語言理解(聽懂)正常里程碑

  • 聽懂50個以上詞彙,包括身體部位名稱。
  • 執行簡單至兩個動作的指令,如「車車拿去放在桌上」或「坐下來」。
  • 理解簡單問句,如「那是什麼?誰在哭?」並有回應。

語言表達(說出)正常里程碑

使用下表比較不同來源的詞彙量與句型範圍(個體差異存在,約3-6個月觀察期為正常):

年齡段 詞彙量 句型示例 來源
1.5-2歲 50-100個 兩個詞(如「喝水」、「媽媽抱」)
2歲 100個左右 2-3詞短句(如「爸爸抱抱」)
2-3歲 100-300個 3-5詞句(如「我要吃飯」、「這是什麼?」)
  • 開始使用代名詞(我、你),並提出問題如「為什麼?」。
  • 發音逐漸清楚,周遭人能懂一半以上內容。

評估標準與異常警訊

  • 正常評估:記錄孩子每天新詞彙,若達50個以上並有短句,即屬正常;可透過平行說話(描述孩子注意事物)或字詞結合(延伸如「牛牛」→「大大的牛牛」)促進發展。
  • 需關注警訊(建議2歲後諮詢醫師或語言治療師):
    • 詞彙少於20-50個,無雙詞句。
    • 完全無語彙,或用拉人/尖叫代替說話。
    • 2歲無「語言爆發期」(詞彙未達100個)。
  • 每孩發展曲線不同,受環境影響;若延遲,及早介入效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