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付費政策的法律規範主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行政命令,規定購物用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必須以有償方式提供給消費者,且售價不得內含於商品價格中,目的是促使消費者自備環保袋,減少塑膠袋使用量。

具體規定包括:

  • 限制對象: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等零售業者,及部分公部門機關餐飲服務等。
  • 塑膠袋規格:業者提供的塑膠袋厚度不得低於0.06公釐,以利重複使用。
  • 付費價格:法律未明訂固定價格,但通常由業者自行訂定,最低價格約為1元新台幣起。
  • 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無論塑膠袋厚度或材質,均不得免費附贈給消費者,銷售人員需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塑膠袋。

罰則說明

  • 初次違反者,主管機關會先以警告處理。
  • 第二次及以後違反者,將依法告發並開立處分書,可能面臨罰款或其他行政處分。
  • 相關罰則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環保署公告執行,具體罰款金額視違規情節而定。

此政策透過「付費取得」機制,讓塑膠袋從附贈品轉變為需購買的商品,促使消費者思考是否需要塑膠袋,達到減塑目的。

所以,塑膠袋付費政策的法律規範強調「不得免費提供」且「必須付費購買」,違反者將由環保主管機關依程序警告及處分,以促進環境保護與資源循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