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付費政策對手搖飲料店與超市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塑膠袋使用量明顯減少:以香港為例,2009年推行塑膠袋收費政策後,塑膠袋棄置量由6.6億個大幅減少至1.5億個,顯示收費政策有效促使消費者減少使用塑膠袋。

  2. 手搖飲料店與超市等零售業者需收費提供塑膠袋:台灣環保署自2018年起,規定包括手搖飲料店、超市、藥妝店等七大類店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必須向消費者收費,促使消費者自備購物袋。

  3. 商家塑膠袋收入管理與環保責任:部分提案建議手搖飲料店與超市等店家,將塑膠袋收費所得併同營業稅申報並繳納環保相關費用,強化塑膠袋收費的環保效益。

  4. 消費者購物習慣改變:塑膠袋收費提高(如香港2022年底由0.5港元調升至1港元)後,消費者更傾向自備購物袋,減少塑膠袋使用,對手搖飲料店及超市的塑膠袋需求量下降。

  5. 環保政策推動塑膠袋減量與回收:政策不僅限制免費提供塑膠袋,也鼓勵使用環保替代品及回收,對手搖飲料店與超市的包裝方式及塑膠袋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所以,塑膠袋付費政策促使手搖飲料店與超市等零售業者必須向消費者收費塑膠袋,減少塑膠袋使用量,改變消費者購物習慣,並推動業者承擔更多環保責任,進而達到減塑及環境保護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