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換學區戶籍遷移的流程與所需文件大致如下: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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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移
學生的戶籍必須遷入欲就讀學校的學區內,這是換學區的第一步。 -
原就讀學校辦理轉出手續
取得原學校開立的「轉學證明」。 -
攜帶相關文件至新學校辦理轉入註冊
包括轉學證明、遷入學區後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並填寫學生轉入申請資料表。
所需文件
- 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具詳細記事的戶籍謄本
- 監護人(家長)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
- 原學校開立的轉學證明
- 申請人印章或簽名(通常為家長)
- 若由單一監護人辦理,需提供另一方家長的同意書正本
- 若委託他人辦理,需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人(學生)2年內拍攝的符合規格彩色照片(換發身分證時可能需要)
注意事項
- 戶籍遷移必須在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不是遷出地。
- 兩位家長最好同時到場辦理,若無法同時到場,需填寫同意書並由戶政事務所確認另一方同意。
- 完成戶籍遷移後,需至戶政事務所換領身分證以更新地址。
以上流程與文件是一般國小換學區戶籍遷移的標準作法,具體細節可依各地戶政事務所及學校規定略有不同,建議事先向戶政事務所及欲轉入學校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