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南市復興國中將學生「校排名」印在獎狀上的違規事件,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與教育部均有明確回應:

  • 全教產立場:全教產接獲基層教師檢舉後指出,復興國中公然違反「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將學生校排名印在獎狀上,明顯違法且挑戰教育部底線。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強調,公布校排容易造成惡性競爭,傷害學生學習興趣與身心健康,並呼籲教育部嚴查並懲處違規學校校長。

  • 教育部回應:教育部重申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學校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的排名。教育部已請台南市教育局立即查明情形,若確認違規,將依相關規定考核並督導學校立即改善。此外,教育部已發函各縣市政府調查所屬學校是否有公布學生排名情形,並將此列為督學視導重點。

總結來說,全教產強烈譴責復興國中違規行為,教育部則要求地方教育局嚴格督導並依法處理,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