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告學生成績時,可公布成績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個別學生的班級或學校排名。這是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第2項及第10條第2項的規定,目的是避免因排名造成學生間的惡性競爭,影響學習興趣與動機,並尊重學生隱私權。

具體作法包括:

  • 公告分數組距與人數分布,例如:90-99分有多少人,80-89分有多少人等,讓學生了解自己在整體中的相對位置,而非明確排名。
  • 成績通知以書面形式告知家長及學生,每學期至少一次,並可依家長申請提供個別學生的詳細成績資訊,但不公開排名。
  • 避免在獎狀或公開場合印製或展示個人排名,即使是個人獎狀上出現排名,也可能被視為違反規定,因為教育部明確禁止公開呈現排名。

此規定的立法意旨是維護學生身心健康,避免分數排名成為唯一學習標準,促進公平且正向的學習環境。

總結來說,學校公告成績時,應以成績分布統計數據呈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個別學生的排名,並透過正式管道讓家長申請查詢個別成績,確保資訊透明且尊重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