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臺灣國小成績排名與獎勵制度的實務操作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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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評量方式:國小學生成績以百分制計分,但不公開個別學生在班級或學校的排名。成績以等第呈現,分為優等(90分以上)、甲等(80-89分)、乙等(70-79分)、丙等(60-69分)、丁等(未滿60分),其中丙等為及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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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開排名:教育部明文規定不得公開呈現學生個別排名,學校可公告成績分數分布情形,讓學生了解自己在整體中的相對位置,但不得以名次方式頒獎或公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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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制度:學校可依成績優異或努力進步的學生頒發獎狀或獎勵,獎勵用語建議採用「成績優異」、「名列前茅」等正向字眼,避免使用具體名次,促進學生正向學習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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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多元化:成績評量除學科成績外,還會參酌學生的人格特質、特殊才能、學習態度與生活表現,並給予具體建議,不作綜合性等第評價。
總結來說,國小成績排名與獎勵制度強調不公開個別排名,以等第方式呈現成績,並透過獎狀等方式鼓勵學生努力,避免因排名造成不必要的壓力或比較,促進健康的學習環境與正向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