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輔導課在台灣教育體系中,原本設計為提供學習遲緩學生補救教學的機會,目的是幫助落後學生跟上課業進度,促進教育公平。然而,實際運作中卻引發多方爭議,對教育平等的實現產生挑戰。

第八節輔導課的爭議與教育平等問題主要包括:

  • 強制參加與學生自主權受限:教育部規定課業輔導應由學生自由參加,但部分學校如新北市樹林高中卻以確認單形式要求學生「全力支持」或「配合」第八節課,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剝奪學生選擇權。

  • 輔導課變成正課的現象:有學生反映輔導課被用來提前講授新課程,實質上成為正課的一部分,學生和家長因跟不上進度壓力,不敢不參加,這違背了輔導課應為補救教學的初衷。

  • 師生權力不平等與溝通不足:學生在提出希望老師在輔導課複習當日課程時,遭遇老師拒絕,反映師生間缺乏有效對話,且教育體制中教師掌握主導權,學生處於被動地位。

  • 補救教學效果有限與資源分配問題:有教師指出第八節課多用於升學壓力,反而讓落後學生更難跟上,且補救教學應從國小開始,拖到國中才補救已經太晚。此外,對於經濟條件較差無法補習的學生,第八節課理論上提供補救機會,但實際效果與學生負擔仍需檢視。

  • 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台灣國中生的在校時間已較亞洲其他國家長,若加上早自習及第八節輔導課,學生的學習負擔過重,可能影響學習成效與身心健康。

綜合以上,第八節輔導課在實踐教育平等上存在制度與執行的矛盾。雖然設計初衷是補救落後學生,但強制性參與、課程內容變質、師生溝通不足及學生負擔過重等問題,使其成為教育不平等的隱憂。解決之道需從尊重學生自主權、明確輔導課定位、加強師生對話及合理分配教育資源等面向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