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不一定是因為「自己經濟困難」就能完全免除;對於公婆這類扶養對象,法律上通常是先看你是否真的因扶養而無法維持自己生活,以及公婆是否符合受扶養條件,再判斷是減輕還是免除。
重點如下:
- 如果你因扶養公婆而自己都無法維持生活,原則上可主張免除扶養義務;但實務上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法律文字常被解讀為多半是減輕義務,是否能完全免除仍要看具體情況與法院認定。
- 公婆不是一定可以向媳婦請求扶養,因為受扶養權利人通常還要符合「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等條件;如果公婆有退休金、存款、收入或仍能工作,未必有扶養請求權。
- 如果公婆曾對你有虐待、重大侮辱、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情節重大時也可能免除扶養義務。
簡單說:只是自己經濟吃緊,不代表一定自動免除;但若扶養會讓你連基本生活都維持不了,且公婆本身也未必符合受扶養條件,就有機會向法院主張減輕或免除。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再幫你整理成「媳婦對公婆扶養義務的3個判斷條件」或「聲請減輕/免除扶養義務要準備哪些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