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在台灣法下,媳婦是否要扶養公婆,重點不在於「公婆有沒有財產」而已,而是要看公婆是否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是否有謀生能力,以及是否符合扶養順位與同居事實等要件。
- 如果公婆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或仍然有謀生能力,通常就不需要由媳婦扶養。
- 如果公婆沒有足夠財產、又沒有謀生能力,且輪到媳婦這個扶養順位時,才可能發生扶養義務。
- 就算有扶養義務,也不是無條件;如果媳婦自己扶養後會無法維持生活,可主張免除或減輕義務。
- 若曾有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不法侵害,也可能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扶養和繼承是兩回事:就算依法需要扶養,也不代表媳婦可以繼承公婆遺產。
如果你願意,我也可以直接幫你整理成「有財產 / 沒財產 / 同住 / 沒同住」四種情況的判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