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熱塑膠袋在高溫熱湯使用時的安全性主要取決於塑膠材質及其耐熱溫度。一般來說,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是常見的耐熱塑膠材質,其中HDPE(高密度聚乙烯)和PP的耐熱溫度約在90℃至140℃之間,對熱有較好的耐受性,較適合用來盛裝熱食或熱湯;而LDPE(低密度聚乙烯)的耐熱溫度較低,約70℃至90℃,不適合盛裝過熱的食物,容易變形或釋放有害物質。
具體安全評估要注意以下幾點:
- 耐熱溫度限制:塑膠袋若用於超過其耐熱溫度的熱湯(例如沸騰的熱湯約100℃以上),可能會軟化、變形,甚至釋放塑化劑或其他有害物質,影響食品安全。
- 材質標示與認證:消費者應選擇有明確標示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及是否可重複使用的食品級塑膠袋,避免使用不明來源或未標示的塑膠袋。
- 酸鹼度影響:高溫下若盛裝酸性或油脂類食物,某些塑膠材質(如PET、PVC)可能會釋放有害物質,PVC更因釋放有毒氣體而被禁用於食品包裝。
- 重複使用風險:塑膠袋多設計為一次性使用,重複加熱或使用會增加塑化劑溶出風險,降低安全性。
綜合來看,若使用標示為HDPE或PP且耐熱溫度符合熱湯溫度的食品級塑膠袋,且避免長時間高溫接觸及酸性食物,基本上是安全的;但若使用LDPE或未標示材質的塑膠袋,則不建議用於盛裝高溫熱湯,以免健康風險。消費者應依塑膠袋材質及標示資訊,謹慎選擇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