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近年調查與統計,台灣校園體罰現象仍相當普遍,尤其在國中階段最為明顯

  • 人本教育基金會2019年調查顯示,約有68.6%的國中生曾看過或受過體罰,這比2016年增加超過一成。此外,言語羞辱的比例也從2016年的21.2%增加到2019年的54.8%。
  • 教育部的統計資料(102-106學年度)顯示,高中職以下累計有834件體罰案件。在抽樣調查中,國中學生中約有0.06%表示幾乎每天被老師體罰或被叫同學打自己,國小則為0.04%。
  • 雖然台灣已立法禁止體罰超過12年,但校園內仍有不少老師以體罰或言語羞辱作為管教手段。教育部的問卷調查也指出,2010年仍有約16.9%的學生表示曾受到體罰。
  • 另外,服儀及髮型規定的懲處仍存在,約有七成七國中及六成三高職存在髮禁,且多數中學仍會因服儀不合進行懲處。

整體而言,雖然法律明文禁止體罰,但在實務上,台灣校園體罰問題仍未完全根除,且言語羞辱等非肢體體罰的管教方式反而有增加趨勢。教育部及相關團體持續關注並推動零體罰政策,但傳統管教習慣的改變仍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