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與贍養費的協議訂立與後續調整方法主要可分為以下幾個重點:

一、扶養費的協議訂立

  1. 扶養費的內容與範圍
    扶養費通常包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及其他必要費用。生活費以月付方式支付,教育費用包括學費、補習費、書籍費等,醫療費則包含定期回診或特殊醫療需求的費用。

  2. 協議書應明確約定

    • 已墊支的扶養費用是否返還及返還方式
    • 未來扶養費用的計算方式與支付時間、方式(如每月固定日期匯款)
    • 特殊重大支出(如意外事故)如何分擔
  3. 扶養費的計算方式

    • 可採用雙方平均分擔,或依經濟能力及主要照顧者比例分擔,較具彈性與公平性
    • 若無法協議,可參考主計處統計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作為計算依據

二、贍養費的協議訂立

  • 贍養費通常指對配偶或父母的生活扶助費用,協議內容類似扶養費,需明確約定金額、支付方式及期間。
  • 雖然搜尋結果主要聚焦於子女扶養費,但贍養費的協議原則相似,雙方可依實際經濟狀況協商。

三、扶養費與贍養費的後續調整

  1. 調整依據
    根據《民法》第1121條及第227條之2規定,若扶養費協議成立後發生「情事變更」,例如一方失業、子女重大疾病等不可預見情況,當事人可請求調整扶養費。

  2. 調整程序

    • 雙方可先自行協議調整扶養費比例
    • 若無法達成共識,得向法院聲請調整,由法院裁定
  3. 訴訟注意事項

    • 請求調整的一方須負擔舉證責任,證明情事變更及原約定不公平
    •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保全證據並爭取較佳條件

總結

項目 協議訂立重點 後續調整方式
扶養費 明確約定金額、支付方式、範圍(生活、教育、醫療) 依情事變更請求調整,先協議,無共識可訴訟
贍養費 類似扶養費,依雙方經濟狀況協議金額及支付方式 同扶養費調整原則

扶養費與贍養費的協議應詳細且具體,並留有彈性以因應未來可能的變動,必要時可透過法律途徑調整,保障雙方權益與子女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