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結構與經濟負擔對婚姻決策有顯著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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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結構與親子關係:父母離婚的時間點和家庭關係的品質會影響子女的婚姻期望與行為。兒童期經歷父母離婚的子女,若與母親關係良好,婚姻期望不會降低;而親子衝突較高則可能導致子女早婚。父母間經常衝突則使子女較不願結婚,顯示家庭內部的和諧度會影響子女進入婚姻的意願與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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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條件的影響:男性的經濟條件與婚姻決策密切相關,經濟較佳者結婚機率較高。女性雖然在家庭經濟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經濟條件較好反而可能降低其結婚意願,反映出性別角色與經濟負擔在婚姻決策中的不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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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與就業狀況:成長過程中家庭經濟較佳、家人關係較好、目前有就業的男性,結婚與組成家庭的機率較高。這些因素對女性則呈現相反趨勢,顯示經濟背景與性別角色期待交織影響婚姻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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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權力與家庭決策:家庭內部的資源分配與性別角色態度也會影響夫妻間的決策權力,進而影響婚姻生活的安排與穩定性。擁有較高資源者通常擁有較多決策權,傳統性別角色態度則傾向父權式決策,現代態度則較偏向平權。
綜合來看,家庭成員間的關係品質、經濟條件與性別角色期待,是影響個人婚姻決策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家庭關係與穩定的經濟基礎,尤其對男性而言,有助於促進婚姻形成;而女性則可能因經濟獨立性提高而延後或降低結婚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