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中市及新竹縣等地相關規定,學校午餐專戶管理與收支帳務處理規定主要包括以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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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戶設立與專款專用:學校午餐經費必須成立專戶管理,所有收支帳務依會計法及相關法令辦理,確保午餐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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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範圍:午餐費用應用於主副食、食油、廚房人員薪資及保險費、廚餘處理及資源回收等與午餐直接相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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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餘款處理:年度結餘款原則上不得超過供餐人數一個月的午餐費收入,結餘款可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但不得巧立名目作不當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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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人員保險費用:午餐廚房工作人員參加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儲金,依法由學校及廚工共同負擔,學校負擔部分可由午餐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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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務透明與公告:學校需填報午餐費供應概況表、收支結算表及收支明細,並於每學期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告,確保帳務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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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教育與設備維護經費:自設廚房或委外學校可自餐費中提列一定比例(如1%)作為午餐營養教育及設備維護經費,需獨立記帳控管,專款專用。
綜合以上,學校午餐專戶管理強調專款專用、帳務透明、依法辦理及結餘款合理運用,以確保午餐經費的有效運用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