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兒科醫學會的官方建議,配方奶沖泡後應儘快飲用,室溫下最多可放置約1至2小時內,超過時間不建議再給寶寶喝。若需保存,可將剛泡好的配方奶放入冰箱冷藏,但保存時間仍不應超過12小時,且建議盡量避免長時間保存,最好是泡好後立即餵食寶寶。
具體重點如下:
- 室溫保存時間:配方奶泡好後,室溫下建議不超過1小時(臺灣兒科醫學會衛教單張)或2小時(其他育兒資訊),因為台灣氣候較為濕熱,配方奶容易變質。
- 冷藏保存時間:泡好的配方奶放入冰箱冷藏可延長保存期限,但不應超過12小時,且仍建議盡快飲用完畢。
- 奶粉保存:未開罐的奶粉可放室溫,開罐後應蓋好罐蓋並存放於乾涼處,建議3至4週內使用完畢。
- 加熱方式:加熱配方奶應隔水加熱,避免使用微波爐,以確保均勻加熱且不破壞營養。
總結來說,臺灣兒科醫學會強調配方奶泡好後應盡快餵食,避免長時間放置,尤其是在室溫下,確保寶寶飲用安全且避免細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