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請假規定中,家長與學校的溝通方式通常包含以下幾個重點,這些規定有助於確保請假程序的正式與透明,並保障學生的學習權益:
-
請假申請方式:家長應以書面申請為主,通常透過填寫請假單、家庭聯絡簿註記,或電話通知班導師。部分學校允許緊急狀況事後補請假,但一般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
請假時間與核准權限:
- 請假3日以內由班導師審核核准。
- 請假3日至5日由學務處核准並通知教務處。
- 請假6日以上需校長核准。
-
請假證明:
- 病假三日以上需附上醫療證明。
- 事假、喪假、公假等通常需事先申請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
請假手續流程:
- 家長需填寫請假單,經班導師及任課老師簽章確認。
- 請假單需詳細填寫請假原因、日期及時間,並由申請人(家長)簽章負責學生請假期間安全。
- 若同班多名學生同時請假參加活動,需附名冊統一申請。
-
特殊情況處理:
- 連續曠課達三日以上,學校會依規定通報教育局並進行輔導。
- 學務處可能會協同導師進行家訪,提供必要關懷與協助。
-
請假通知時間:
- 有些學校要求家長於當日早上8:40前電話通知班導師,並事後以書面或家庭聯絡簿確認。
綜合以上,家長與學校的溝通方式以「書面申請為主,電話通知為輔,並需經導師及相關單位核准」為原則,確保請假程序完整且雙方資訊透明,保障學生的權益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