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父姓或母姓的社會觀念與變革,主要反映了社會對於性別角色、家族血統及性別平等的認知演變。

傳統觀念:父姓優先的父系社會

在傳統華人社會中,子女從父姓是普遍且法律規定的慣例,這反映了父系血統主義(patrilinealism)及重男輕女的文化價值。早期民法親屬編第1059條規定,子女只能從父姓,除非是招贅婚(女方家中無男丁,女婿入贅)才能從母姓,這種制度強化了父系血脈的延續與家族財產的傳承。

法律變革:從父姓到可選擇從母姓

1985年,法律開始放寬限制,允許在母親無兄弟的情況下,子女可以從母姓,但仍視為例外。直到2007年,隨著性別平等意識抬頭,民法第1059條進行重大修正,父母可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正式廢除以宗族主義為原則的父系姓氏繼承制度。

然而,儘管法律允許選擇從母姓,社會文化的改變較為緩慢。從母姓仍然被視為不尋常,甚至會引起親戚的質疑或刻板印象,如認為母親強勢、父親軟弱等。這反映出父系血統觀念仍深植人心,從父姓仍是大多數家庭的選擇。

社會觀念的挑戰與性別平等推動

婦女運動及性別平等教育推動,逐漸挑戰傳統父系姓氏制度。從母姓的選擇被視為女性自主權的展現,也是對父權社會結構的挑戰。成功讓子女從母姓的家庭,往往經歷了家庭關係的協商與變化,這過程涉及對平等地位的追求及自我主體的發展。

總結

  • 傳統上,子女從父姓是法律與文化的規範,反映父系血統與重男輕女的價值觀。
  • 法律自1985年起逐步放寬,2007年修法允許父母協議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象徵父系血統主義的鬆綁。
  • 社會文化對從母姓仍有偏見與壓力,從母姓的家庭常面臨外界質疑。
  • 性別平等運動推動下,從母姓成為女性自主與性別平等的象徵,反映社會結構與觀念的逐步變革。

整體而言,從父姓或母姓的選擇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文化與性別觀念變遷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