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入境嬰兒食品限制
台灣對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如奶粉及奶水)有嚴格管制,須事先向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申請貨品進口同意書,每人每年單項奶粉累計輸入不得超過30公斤,奶水不得超過200公斤。
- 若為個人自用、價值低於1000美元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可免申請輸入查驗,但仍受每年總量限制,且需確保非販售用途。
- 超過限量或未申請同意書,可能被退運或銷毀。
- 其他嬰兒食品(如罐製食品、穀物輔助食品)屬特殊營養食品,輸入時須符合查驗登記,並依國家標準(CNS)檢驗成分、重金屬、農藥殘留等,農藥殘留不得超過0.01 ppm。
其他國家入境嬰兒食品限制(依搜尋結果有限資訊)
搜尋結果主要聚焦台灣,國際資訊較少且多為出口或運輸規範,以下為相關提及:
- 美國:FDA監督運輸,FSMA法規於2025年生效更新,強調食品安全。
- 歐盟:兒童食品物流須制定HACCP計劃(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
- 中國:2025年法規加強嬰兒配方奶粉進口檢查。
- 澳洲:易腐嬰兒食品須提供相關證明。
注意:各國限制依產品類型、來源國及用途而異,建議查詢目的地海關官網或TFDA最新公告(資訊可能更新),並避免含有藥物成分(如褪黑激素、銀杏)的產品,這些常被列為禁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