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機時攜帶嬰兒奶粉與液體物品的限制如下:

  • 嬰兒奶粉與嬰兒食品不受一般液體100毫升限制的影響,旅客可以攜帶嬰兒在飛機上所需的奶粉或食品量,數量不限,但應是合理的飛行期間使用量。

  • 為方便安檢,嬰兒奶粉或液態食品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分開,並向安檢人員聲明。如容器容量超過100毫升,需另行交給安檢人員接受X光檢查。

  • 如果需要攜帶備用奶粉或液體,建議放入托運行李中。

  • 在轉機時,若未入境當地(如日本成田機場),液體物品仍須遵守液體攜帶限量規定,否則可能被要求丟棄。但嬰兒奶粉與嬰兒食品可豁免此限制。

  • 母乳即使沒有嬰兒同行,也可獲豁免100毫升限制,但需在安檢時分開檢查。

  • 一般液體物品(非嬰兒食品)仍須遵守100毫升容器、1公升透明塑膠袋的規定。

總結來說,嬰兒奶粉與嬰兒食品在轉機時可攜帶合理數量,不受一般液體限制,但需主動向安檢人員說明並配合檢查。若轉機機場不入境,其他液體物品仍須遵守液體攜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