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嬰兒奶粉過機場安檢時,申報與檢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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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義務:嬰兒配方奶粉屬於安檢豁免物品,攜帶時應主動向安檢人員申報,說明是嬰幼兒食物,避免被誤判為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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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規定:液體類物品(如母乳、嬰幼兒果汁)有3-1-1規定限制(每容器不超過100毫升,且需放入透明可重封袋),但嬰兒奶粉不受此限制,可攜帶較大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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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限制與進口規定:根據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嬰兒奶粉屬於「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每人每年單項累計輸入不得超過30公斤,且須申請「貨品進口同意書」才能合法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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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準備:申請貨品進口同意書時,需準備申請書、進口報單或國際郵件驗關通知單影本、身分證件影本及產品成分清楚的圖片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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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檢流程:過安檢時,攜帶的奶粉應該方便展示,並配合安檢人員的檢查要求,若有申報文件或進口同意書,應主動出示以加速通關。
總結來說,攜帶嬰兒奶粉過安檢時,務必提前申報並準備相關進口文件,遵守數量限制,並配合安檢人員的檢查,這樣才能順利通過機場安檢並合法攜帶奶粉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