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安檢申報嬰兒用品技巧
在機場安檢時,嬰兒用品如奶粉、副食品、尿布、濕紙巾、乳液、屁屁膏等可隨身攜帶上飛機,但需事先向安檢人員主動申報,並準備品牌包裝或原封裝以利查驗。 申報後,安檢人員確認無虞,即可放入手提行李登機,且限量為航程中所需用量。
主要申報技巧與注意事項
- 主動告知安檢人員:安檢前取出奶粉、寶寶食物、泡奶水等液體或膠狀物品,清楚告知「這是嬰兒用品」,避免被視為違規液體(超過100mL限制)。
- 準備檢查物品:將電腦、液體、寶寶食物一一置於輸送帶;抱起寶寶後折疊嬰兒推車一同掃描。一手抱寶寶、一手操作時,建議穿易脫衣物(如洋蔥式穿搭)以減輕負擔。
- 液體類例外:嬰兒奶粉、乳液等超過100mL者豁免透明袋規定,但須申報驗證;托運時總量不超2公升。
- 推車與大件:嬰兒推車、搖籃可隨身至登機門,經申報後通過安檢;醫療相關(如呼吸器)需出發前5天向航空公司申請,並攜診斷證明。
- 打包建議:用小包分裝奶粉、尿布、備用衣物、濕巾,置於座位下方易取處;多備2-3天用量尿布與消毒巾。
目的地特定規定(入境申報)
不同國家對嬰兒食品有豁免,但需申報:
| 目的地 | 規定摘要 |
|---|---|
| 澳洲 | 隨行嬰兒食品需申報檢疫。 |
| 香港 | 奶粉/食品經查證豁免。 |
| 澳門 | 限旅程用量,驗證後豁免。 |
| 歐盟 | 2kg內嬰兒食品豁免(保留原包裝)。 |
若用品含醫療成分,建議查詢航空公司最新規定,避免2026年起嚴查液體或違禁品(如噴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