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消費者退換貨主要專線與申訴管道
台灣消費者退換貨權利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如網路購物)享有收貨後7日鑑賞期,可無條件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不負擔費用),但有合理例外(如已拆封消耗品);一般買賣僅限瑕疵品退換,且法律無次數限制。
推薦申訴與諮詢專線(優先撥打)
- 1950 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建置,轉接各縣市服務中心,提供諮詢、申訴填寫。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2:30、13:30~17:30(部分縣市中午休息,非24小時)。
- 台北市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撥 02-27208889 轉 7806)。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00、13:30~17:00(例假日休息)。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02)2700-1234。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7:00。
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範例
| 縣市 | 電話 | 服務時間 |
|---|---|---|
| 台北市 | 02-27256169 | 週一至週五 8:30~17:30(中午休息) |
| 新北市 | 02-29603456 分機 4080 | 同上 |
| 台中市 | 04-22289111 分機 23800 | 同上 |
| 高雄市 | 07-3373685 | 同上 |
退換貨建議
- 先聯絡業者:優先撥打購買平台客服(如安永鮮物 0800-538-835、ACT 0800-888-398、美國旅人 0800-088-349),確認訂單並申請,保留完整包裝、配件、發票。
- 保留證據:拍照/錄影瑕疵、保存訂單/發票,7日內開箱檢查(部分業者限48小時)。
- 若業者不配合:撥1950申訴,或線上申訴(24小時,經1950引導)。超商退貨需代碼(如7-11、全家)。
- 注意事項:出貨中不得取消;退貨須商品完整,非試用期。
若遇宅配問題,可聯絡貨運業者或公路監理機關。 建議依購買管道直接聯絡,避免逾期喪失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