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夫妻共同帳戶在稅務與法律上主要涉及以下幾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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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申報與計稅方式
夫妻雙方有所得時,依所得稅法規定必須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但夫妻可選擇不同的計稅方式,包括:- 全部所得合併計稅
- 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 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夫妻可依自身所得結構及收入差異,選擇最有利的計稅方式。例如,薪資所得為主的夫妻適合薪資所得分開計稅,高收入且有額外收入者則可能選擇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小資族則多合併計稅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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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帳戶的法律屬性
夫妻共同帳戶的資金通常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民法規定,夫妻婚後所得原則上屬於共同財產,雙方對帳戶內資金享有共有權利。若夫妻離婚,帳戶內資金將依共同財產分配規定處理。 -
贈與稅與夫妻間財產移轉
根據台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夫妻間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換言之,夫妻相互贈與財產免繳贈與稅,且無需向國稅局申報。這在夫妻共同帳戶資金調度上具有彈性。 -
實務注意事項
- 夫妻共同帳戶的資金來源若涉及第三方或商業交易,仍需依規定申報所得,避免稅務爭議。
- 若夫妻一方有較高收入,使用分開計稅方式可能減輕稅負。
- 夫妻共同帳戶的資金管理應明確,避免因資金流向不明而產生法律糾紛。
所以,台灣夫妻共同帳戶在稅務上需合併申報所得稅,但夫妻可選擇合併或分開計稅方式以達到節稅效果;在法律上,帳戶資金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間贈與免贈與稅且無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