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監護權與戶籍設籍對學生入學資格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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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必須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才能符合國中入學資格。若祖父母為法定監護人,則學生可與祖父母設籍,但一般情況下仍需與父母設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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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特殊家庭因素或父母在外地工作,學生與父母未能同戶籍,家長需向學校妥善說明情況,學校在未額滿的情況下,學生確實設籍於學區即可就讀,且不需提供房屋所有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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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校額滿時,入學分發優先順序為:
-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優先。
- 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次之。
- 若符合優先條件者分發完畢,則依設籍先後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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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方面,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督促子女入學的義務,學校不得拒絕適齡學生入學,且政府有強制入學的相關規定,保障適齡兒少的受教育權。
綜合以上,學生的戶籍設籍狀況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是否同戶,直接影響其入學資格及分發優先權。特殊情況下,需與學校溝通說明,學校會依實際設籍及監護關係進行審核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