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的責任與家長權益保障及賠償問題主要涵蓋以下幾個面向:

  1. 保母的法律責任

    • 配合責任:保母必須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關的訪視調查,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者,可能被處罰鍰並持續處罰,直到配合為止。
    • 保護責任:保母有保護兒童安全的義務,任何傷害兒童的行為均違法,主管機關可獨立提出告訴,不受家長是否提告限制。
    • 注意義務:保母契約屬於委任契約,依法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即以專業照顧者的標準照顧兒童。若疏忽,可能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
  2. 賠償責任與範圍

    • 保母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兒童受傷或死亡,須對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違約責任與侵權行為責任。
    • 賠償範圍涵蓋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因傷害造成的勞動能力喪失或生活需要增加的損失,以及精神損害賠償。若兒童死亡,父母還可請求精神慰藉金。此類請求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或同意提起。
  3. 家長的權益保障

    • 家長有權要求保母賠償因虐待或疏忽造成的身體及心理損害,包括醫療費、心理治療費及精神損害賠償。
    • 主管機關對保母有監督管理權,違規者可處罰鍰、廢止保母登記證,保障兒童照顧品質。
    • 若保母虐童,家長可透過法律途徑追究保母的刑事及民事責任,保障兒童安全與權益。
  4. 刑事責任

    • 保母若故意虐待未滿18歲兒童,可能觸犯妨害幼童發育罪,刑期可達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若致重傷或死亡,刑責更重。
    • 疏忽造成傷害或死亡,亦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以上,保母在法律上負有嚴格的照顧與保護義務,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兒童傷害或死亡,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家長則享有要求賠償及透過主管機關保障兒童權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