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相關衛生機構與糖尿病協會的建議,糖尿病篩檢的適用對象與頻率如下


適用對象

  1. 年齡條件

    • 40歲以上民眾建議每3年篩檢1次。
    • 65歲以上民眾建議每年篩檢1次。
  2. 高風險族群

    • 台灣糖尿病風險評估公式顯示為極高風險者,建議每年篩檢。
    • 中或高風險者,建議至少每3年篩檢一次。
  3. 有以下條件者建議篩檢

    • 曾檢查為葡萄糖耐受不良、空腹血糖偏高、或糖化血色素(HbA1c)介於5.7%至6.4%。
    • 符合下列兩個或以上危險因子者:
      • 身體質量指數(BMI)≥ 24 kg/m²,或腰圍男性≥90公分、女性≥80公分。
      • 一等親人罹患糖尿病。
      • 高血壓(血壓≥140/90 mmHg)或正在接受高血壓治療。
      • 臨床表現胰島素阻抗(如重度肥胖、黑色棘皮症)。
      •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5 mg/dL或三酸甘油酯≥250 mg/dL。
      • 多囊性卵巢症候群婦女。
      • 曾生產4公斤以上嬰兒,或曾診斷為妊娠性糖尿病。
      • 曾罹患心血管疾病。
      • 缺乏運動。

篩檢頻率建議

  • 一般40歲以上民眾:每3年篩檢1次。
  • 65歲以上民眾:每年篩檢1次。
  • 極高風險者:每年篩檢1次。
  • 中高風險者:至少每3年篩檢1次。
  • 曾有葡萄糖耐受不良、空腹血糖偏高或HbA1c 5.7%-6.4%者:建議每年篩檢。
  • 符合危險因子且篩檢正常者:建議至少每3年再檢測一次。

這些建議是根據中華民國糖尿病協會及國民健康署的資料整理,目的是早期發現糖尿病及其前期狀態,及時介入預防與治療。


總結表格:

對象類別 篩檢頻率
40歲以上一般民眾 每3年1次
65歲以上民眾 每年1次
極高風險者 每年1次
中高風險者 至少每3年1次
曾有葡萄糖耐受不良、空腹血糖偏高、HbA1c 5.7%-6.4%者 每年1次
符合危險因子且篩檢正常者 至少每3年1次

以上資訊有助於民眾及醫療人員依據個人風險狀況,安排適當的糖尿病篩檢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