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回溫後的保存與使用期限主要依母乳的狀態(新鮮、冷凍解凍、加熱後)及環境溫度而定,以下整理主要原則供參考:
母乳狀態 | 室溫(約25°C以下) | 冷藏(0~4°C) | 冷凍(-18°C或更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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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擠出母乳 | 可放置約4小時 | 最多4~8天 | 最好6個月內,最多12個月可接受 |
冷凍解凍後母乳 | 建議不超過1~2小時 | 最多24小時 | 不可再次冷凍 |
加熱(回溫)後母乳 | 當餐使用,最多2小時內喝完 | 最多4小時內喝完 | 不可再次冷凍 |
寶寶喝剩的母乳 | 2小時內使用完畢 | 不建議再冷藏 | 不建議再冷凍 |
具體說明:
- 新鮮母乳在室溫25°C以下可放約4小時,冷藏可保存4至8天,冷凍則建議6個月內使用,最多可接受12個月。
- 冷凍解凍後的母乳在室溫下不宜超過1至2小時,冷藏最多可保存24小時,且解凍後不可再次冷凍。
- 回溫(加熱)後的母乳應當餐內使用完畢,室溫下不超過2小時,冷藏中最多4小時,且不可再次冷凍。
- 寶寶喝剩的母乳建議2小時內使用完畢,超過時間需丟棄,且不建議再冷藏或冷凍。
此外,回溫母乳建議使用溫水加熱,避免微波爐直接加熱,以免破壞母乳中的營養成分和免疫因子。
這些保存期限是基於確保母乳品質與安全,避免細菌滋生,保障寶寶健康。建議媽媽們依照上述指引妥善保存與使用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