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請轉班後,學校通常會由輔導老師進行輔導與評估,流程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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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學生家長需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轉班理由,向教務處提出申請,且不得指定轉入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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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介入:教務處受理申請後,會協調輔導室指派輔導老師對學生進行了解、溝通及輔導。輔導老師會評估學生的適應狀況、情緒或學習困難,並與原班導師、新班導師及家長保持聯繫,加強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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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與觀察:輔導室與導師會對學生進行觀察與評估,必要時會依學生狀況安排資源班教師或個別輔導,並進行綜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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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班委員會:若輔導後仍無法解決問題,學校會召開由校長、教務、訓導、輔導主任及家長代表等組成的調班委員會,評議是否同意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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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通知與後續:調班委員會決議後,會以書面形式通知家長,若不同意轉班,學生一年內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請。轉班學生則會在新的班級繼續接受輔導與關懷。
整體而言,學校透過輔導老師的專業評估與輔導,確保轉班申請有正當理由且符合學生最佳利益,並避免隨意調動班級,保障學生的學習與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