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水物質在藥水處理中的主要用途,是用於廢棄過期或不用藥水時吸收液體,防止藥水滲漏並避免直接倒入水槽或馬桶造成環境污染。
處理流程(「放、倒、丟」原則)
根據台灣食藥署及藥師建議,廢棄一般藥水(如優碘、消毒水、感冒藥水)時,需遵循以下步驟:
- 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茶葉渣、報紙、廢棄衛生紙)放入夾鏈袋或塑膠袋中。
- 倒:將藥水倒入袋中,確保液體被吸水物質完全吸收後密封袋子。
- 丟:密封袋子丟入一般垃圾,隨焚化處理;藥水容器則依回收規定處理。
原因與注意事項
- 吸水物質能固化藥水,降低汙染河川風險(如抗生素或荷爾蒙藥物可能導致環境荷爾蒙問題)。
- 例外:眼藥水可直接丟一般垃圾;針劑、抗生素、荷爾蒙藥、抗腫瘤藥、管制藥品須送醫療機構或藥局回收,不適用此法。
- 固體藥品(如錠劑、膠囊)可直接丟一般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