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車的法定定義與時間限制解析
臨時停車的定義
臨時停車是指車輛因為上、下人、客或裝卸物品而短暫停止,且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並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這類停車行為通常發生在商業區、車站或住宅區等人流密集或車流繁忙的地方。
時間限制
臨時停車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若超過此時間,則不再屬於臨時停車,將被視為違規停車。然而,對於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或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執法標準
臨時停車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 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
- 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 不得在禁止臨時停車的區域停車。
違反臨時停車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00至600元罰鍰。
特殊情況
在禁止停車(黃)線區域,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時間限制,但仍不得在禁止臨時停車(紅)線區域停車。
結論
臨時停車是一種短暫的停車行為,需要符合特定的條件,以避免違規停車的罰款。駕駛人應注意周圍的交通標誌和規定,以確保合法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