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臨時停車被開罰單時,可以透過網路申訴或親自到交通裁決處申訴,並且準備充分的舉證資料來提高申訴成功率。
申訴與舉證的具體步驟與重點如下:
-
申訴管道
- 網路申訴:多數縣市(如台北市)提供線上申訴平台,車主可登入市民服務大平台,選擇「交通違規申訴」服務,填寫申訴表格並上傳相關證據文件。
- 現場申訴:親自前往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交申訴書及證據。申訴書需包含違規通知單號碼、車號、申訴理由、申請人資料等。
-
舉證重點
- 證明停車行為符合臨時停車定義:例如停車時間未超過3分鐘,駕駛人未離開駕駛座,車輛可隨時駛離。
- 證明未妨礙交通:提供現場照片或影片,顯示道路寬敞、交通順暢,車輛未阻礙其他車輛通行。
- 說明停車目的與必要性:如上下乘客、短暫卸貨,並附上時間、地點說明。
- 檢視開單程序是否有瑕疵:如缺乏妨礙交通證據、未明確記錄停車時間等。
-
申訴書撰寫建議
- 清楚陳述事實與理由,引用相關交通法規支持申訴主張。
- 附上所有證據資料(照片、影片、目擊證人說明等),越具體越有利。
- 若非本人申訴,需附委任書。
-
申訴後流程
- 申訴提交後,約30至45天會收到書面回覆。若資料不齊,裁決處會通知補件。
所以,遇到臨時停車被開單,重點是盡快蒐集停車時的照片、影片等證據,並透過官方申訴管道提出申訴,清楚說明停車合理性與合法性,以提高撤銷罰單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