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創業的成本結構主要分為創業前期成本與營運成本兩大類,資金分配則依各項成本比例合理規劃,以確保營運穩定與獲利。
主要成本結構與資金分配比例
成本項目 | 說明 | 建議佔比範圍 |
---|---|---|
創業前期成本 | 包含店面押金、裝潢費用、設備購置費、開業準備金(如許可證、初期原料等) | 一次性支出,約佔總創業資金30%-50% |
租金成本 | 店面租金及押金,依地點與坪數不同而異 | 10%-15% |
人事成本 | 員工薪資、加班費、勞健保、獎金等 | 20%-30% |
原物料成本 | 食材及耗材成本,餐飲業最大變動成本 | 28%-40% |
行銷推廣費用 | 廣告、促銷活動等 | 5%-10% |
雜項費用 | 水電瓦斯、維修、稅金、保險、網路等 | 10%-20% |
創業前期成本細節
- 店面押金與租金:通常需支付2個月押金,租金依地點差異大,為固定成本的重要部分。
- 裝潢費用:依店面大小與風格,簡裝約60-80萬元,中高檔裝潢可達120-200萬元。
- 設備購置:廚房設備、冷氣、抽風、冰箱等,為一次性大額支出。
- 開業準備金:包含許可證申請、初期原料、餐具、POS系統等。
營運成本與資金分配
- 租金:約佔營收10%-15%,為固定成本。
- 人事成本:約佔營收20%-30%,是餐廳主要支出之一。
- 原物料成本:約佔營收28%-40%,需嚴格控管以維持利潤。
- 行銷推廣:約佔5%-10%,用於吸引客源與品牌建立。
- 雜項費用:水電、稅金、維修等,約佔10%-20%。
總成本控制建議
- 總成本(租金、人事、原物料及雜項)應控制在營收的85%以內,確保純益率不低於15%,維持餐廳健康成長空間。
- 人事成本與原物料成本合計約佔營收60%以內,兩者呈此消彼長關係,依餐廳定位調整。
資金準備建議
- 創業初期總資金約需120萬至200萬元新台幣(視店面大小與裝潢設備而定)。
- 建議保留3至6個月的營運週轉金與緊急預備金,以應對初期客流不足或突發狀況。
以上數據與建議綜合自多個台灣餐飲創業相關來源,適用於一般中小型餐廳創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