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用藥安全須知與家長注意事項主要包括:必須經醫師診斷後依處方用藥,避免自行用藥;用藥劑量需精確計算,依照年齡、體重或體表面積調整;藥品保存應避免高溫、潮濕及陽光直射,並放置於兒童無法取得處;給藥方式需適合嬰幼兒,並注意服藥技巧與溝通;家長應詳細填寫託藥資料,確保用藥安全。
具體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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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處方與用藥劑量:3歲以下嬰幼兒用藥必須經醫師診治後開立處方,且劑量需根據兒童的年齡、體重或體表面積精確計算,避免劑量過多或過少,造成副作用或療效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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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藥品應存放於陰涼、乾燥、避免光線直射的地方,並使用兒童安全容器,避免與食物放在一起以防誤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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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藥技巧:固體藥錠可先用冷開水軟化後壓碎,用滴管或餵藥器餵食;藥粉可撒在少量果泥、果醬等食物中服用;給藥時可讓幼兒選擇服藥姿勢或場所,並用簡單語言鼓勵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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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與照護者責任:家長應詳細填寫幼兒託藥資料(姓名、服藥時間、用藥方法等),並簽名確認;不得委託老師餵食未經醫療機構開立的藥品或保健食品,且不得使用侵入性藥劑(如塞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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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兒童生理特性:嬰幼兒肝腎功能尚未成熟,藥物代謝與排除能力不同於成人,外用藥物吸收較快,可能引起全身性副作用,需特別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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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藥物資訊:用藥前應核對藥袋標示,確認藥品名稱、劑量、用法與用量,避免錯誤用藥。
以上為嬰幼兒用藥安全的核心須知與家長注意事項,家長應與醫師、藥師密切配合,確保用藥安全與療效。